借贷宝的电子借条,不仅有效,而且高效
2024.01.11
借贷宝的电子借条是否有效?不仅有效,而且比纸质借条更高效。
债权人能打赢官司,就叫有效。债权人能很方便地打赢官司,就叫高效。
有没有效,别看广告,要看法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第三条:“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、数据电文的文书,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、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。”
有法可依,法院因此认可电子借条效力。过去八年,借贷宝帮助上万债权人胜诉,案例遍布各个省市。
为什么借贷宝的电子借条好使?因为不是“光杆借条”,而是附带整套证据材料,最要紧的是出借资金证明:某年某月某日,借条对应金额资金从债权人账户划转至债务人账户,分毫不差。债务人还需要实名认证、人脸识别,无法抵赖。
有不少债权人拿着一张纸质“光杆借条”,没有对应出借资金证明,惨遭败诉。即使胜诉,举证也很折腾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,法院审理借贷案件,要看哪一方证据更有力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五条:“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,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、款项交付、当事人的经济能力、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,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。”
翻译一下:债务人说没收到钱、借条无效,债权人拿不出出借资金证明,法院就会“结合”多方面的事实和因素,“综合”判断到底有无实际出借。
“结合”“综合”意味着什么?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胜败不确定。
当然,用借条打官司,已经比较被动。借贷宝保存的1.1亿份电子借条,绝大部分没有成为法庭上的证据,而是在平台催收下通过还本付息了结。
借贷宝的电子借条带催收,平台到期前自动提醒还款,到期后协助催收调解、发律师函、上报征信、诉讼执行等,债权人更省心。
打官司如打仗,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百诉百胜,非善之善者也。不诉讼而收回本息,善之善者也。